高职院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实践路径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1-04浏览次数:10

一、政策引导,院校主导

在高职院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政策引导与院校主导构成其最为核心的动力之源。政策引导,即各级政府通过政策手段,积极引导、激励与支持高职院校构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高职院校在平台建设中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方面均发挥着决定性作用。院校主导,即强调了高职院校在此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加强政策引导与院校主导作用的协同发挥,是推动高职院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关键所在。

政策对于高职院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具有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政策是高职院校启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直接动力;其次,政策驱动高职院校不断提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内涵与水平;最后,政策在支持与规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科技项目拨款等方式,为平台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总之,政策支持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得以生存与运作的重要基石,应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作用。

高职院校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中扮演着主导性角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高职院校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发起者与推动者,使其成为一项普遍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运动;其次,高职院校负责确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定位与系统架构,为其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最后,高职院校负责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其建设成效与高职院校的动力与实力密切相关。总之,高职院校要“把技术技能创新服务作为学校重要职责来抓”,通过树立主动作为意识,特别是不断提升战略规划能力与执行能力,有力地推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择优而建,聚合资源

一般而言,除了专科性高职院校外,多数高职院校均涵盖了多种性质的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专业,如医疗护理与电子信息技术,因其性质迥异,所需的办学资源亦大相径庭。那么,高职院校是否应面向每一个学科专业类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是否为每个学科专业类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具有紧迫技术创新需求,且具备相对丰富的办学资源和条件的学科专业,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无疑是必要的。这有助于推动该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其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本质上并非局限于单一学科,而是面向实际应用的区域性学科,具备跨学科的特点。由此,不同学科专业可以共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最后,有限的资源不足以支撑每一个学科独立建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同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过于分化,也不利于多学科联合实施科研攻关以及形成集团化力量聚集。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往往需依托既有的学科专业,依据其实力与潜力,以及既有的建设成果与影响力择优发展。这意味着在资源分配上应适当向重点平台倾斜,以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在高职院校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过程中,资源的有效聚合至关重要。从范围上讲,资源聚合包括学校内部资源的整合和校内外相关资源的汇聚。学校内部资源整合意味着在有限的资源下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其中,需明确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与人才培养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关系。此外,资源的整合并非意味着剥夺其他领域的资源,而是旨在实现资源的更为充分与高效的利用。对此,要合理应对各学科发展的博弈。高职院校应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产教研深度融合,加强校外资源的整合工作,特别是积极寻求并有效利用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区域其他高等院校和区域重点企业研发部门等相关外部资源。通过内外部资源的协同作用,共同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三、应用取向,瞄准方向

研究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功能,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路径之一。高等教育类型多样,存在教育性质、学校定位及科研实力等多维度差异,其研究导向理应各有侧重。具体而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倾向于承担基础性或应用基础性的研究任务;而应用型高校,则聚焦于应用型研究,力图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高职院校作为应用型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研究定位应明确以应用为取向。

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涉及人类科技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覆盖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产品优化、健康护理、金融财会等广泛的领域,展现了科技、知识与生产生活之间的紧密联系。应用型研究亦存在层次差异,既包括光刻机、航空航天材料等高科技领域的深入研究,也涵盖品种改良、企业生产流程优化等更为贴近日常的实践探索。

基于应用型研究的广泛性与层次性特征,高职院校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需审慎选择研究方向,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每个研究方向均具备其独特的合理性和价值,高职院校需基于自身实际,理性规划,精准定位。以幼儿教育专业为例,若计划建设家庭教育研究服务平台,可明确专攻0~6岁家庭教育领域,通过集中资源、阶段性计划、凝聚力量,辅以制度激励,可实现研究成果的快速积累和行业影响力的显著提升。反之,若缺乏明确的研究服务方向,研究将呈现碎片化、游离性状态,难以形成持续积累和广泛影响。

四、多元联动,共谋共赢

基于联动共赢的建设逻辑,高职院校在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时必须遵循多元联动与集约共享的基本原则。所谓多元联动,即指各相关主体间紧密协作,共同致力于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创建与发展。集约共享是共赢原则的体现,它要求高效整合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确保各参与方均能共享成果与利益。集约共享不仅是多元联动的重要前提,更是其持续发展的关键保障。实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恪守多元联动与集约共享的原则。

多元联动表征在两个层面。一是校内层面的联动与协同,其要求高职院校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打破壁垒,实现跨院系的专业力量整合,争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与配合。为促进校内联动,高职院校需加强校内顶层设计与协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应主动作为。二是校外层面的联动与合作,高职院校应积极寻求与外部不同主体和部门的深度合作,广泛利用并整合各类外部资源。校外联动对象众多,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各具优势,高职院校应依据自身需求,恰当选择联动对象。特别是高职院校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动,确保研究项目源自企业需求,研究成果反哺企业发展,有效助力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提升。为强化外部合作,高职院校应构建适应性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体制机制,为参与者提供坚实的制度后盾。

共谋共赢蕴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共谋,即鼓励并促进各参与主体深度介入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发展进程,共同商讨发展大计,统筹规划平台管理,积极发挥咨询、监督、带动与促进等作用,为平台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二是共赢,即确保各主体在联动与协作的过程中均能获得切实的长期或短期的益处,从而激发其持续参与的动力,保障多元主体联动的长期性与稳定性。

五、创新制度,增强活力

组织制度指的是一系列元素组织及运行的规范性设计。组织制度对组织运行效率与发展成效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譬如,要实现多元主体的深度联动,必须创造性地设计并优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联动机制;否则,主体间的联动将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效。合理设计并有效执行组织的权责配置、业务流程、绩效考评及激励等制度,对于提升组织活力、促进组织高效运行和提升成果转化效率至关重要。若这些制度缺失或失效,将导致组织运行陷入低活力状态,发展效率和成效亦将陷入停滞或低速状态。

高职院校要加强制度优化和创新,增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活力。组织活力是组织发展的积极状态,其特点在于组织成员创新服务的使命意识强烈、工作劲头足且内部关系和谐。这种活力状态是提升组织效率与发展成效的关键。

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活力,应特别关注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责权制度。需合理配置资源,明确责任与权利,消除责权空挡或冲突,为组织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目标规划制度。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应明确基本的研究目标与任务规划,包括长期与短期目标,以指引和激发研发服务工作。三是人员组织制度。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灵活组建项目团队,采取固定与灵活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加强攻关研究,确保取得满意成果。四是激励制度。个体绩效与组织绩效存在一定张力。个体的绩效评估和激励可能会与高绩效团队的开发产生抵触。因此,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对科研团队成员的科研业绩予以特别关照,将技术研发与服务工作作为岗位评聘、职称晋升及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以增强个体的组织承诺,激发个体参与项目团队研发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根据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学科属性、规模大小及存在形态等实际情况,确保制度具有长期稳定性,避免朝令夕改;同时,也要密切关注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与运行效率的提升需求,并进行动态性的优化与创新。

(节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4年第31期)